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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科举制度名词解释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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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察举】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。察举有考察、推举的意思,又叫荐举。由侯国、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、选取人才,推荐给上级或中央,经过试用考核,再任命官职。察举的主要科目有孝廉、贤良文学、茂才等。《张衡传》:永元中,举孝廉不行。《陈情表》:前太守臣,察臣孝廉;后刺史臣荣,举臣秀才。”(汉代避刘秀,称秀才为茂才)
【征辟】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。征,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。辟,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,再向朝廷推荐。《张衡传》:连辟公府,不就。”“安帝雅闻衡善术学,公车特征拜郎中。
【孝廉】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。孝廉是孝顺父母、办事廉正的意思。实际上察举多为世族大家垄断,互相吹捧,弄虚作假,当时有童谣讽刺:举秀才,不知书;举孝廉,父别居。
【科举】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。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,所以叫科举。从隋代至明清,科举制实行了干三百多年。《诗话二则·推敲》(指贾岛)初赴举京师,意思是说贾岛当初前去长安参加科举考试。到明朝,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,共分四级:院试(即童生试)、乡试、会试和殿试,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,以四书文句为题,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,解释必须以朱熹《四书集注》为准。
【童生试】也叫童试;明代由提学官主持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,包括县试、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,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(秀才)资格,方能进入府、州、县学学习,所以又叫入学考试。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。《左忠毅公逸事》及试,吏呼名至史公,这里就是指童生试,在这次考试中左光斗录取史可法为生员(秀才),当时史可法二十岁。《促织》有成名者,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。
【乡试】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(包括京城)举行的一次考试,因在秋八月举行,故又称秋闱(,考场)。主考官由皇帝委派。考后发布正、副榜,正榜所取的叫举人,第一名叫解(jie)元。
【会试】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,因在春季举行,故又称春闱。考试由礼部主持,皇帝任命正、副总裁,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,录取三百名为贡士,第一名叫会元。
【殿试】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,皇帝在殿上,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,以定甲。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,并不亲自策问。录取分为三甲:甲三名,赐进士及第的称号,第一名称状元(鼎元),第二名称榜眼,第三名称探花;二甲若干名,赐进士出身的称号;三甲若干名,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。二、三甲第一名皆称传,一、二、三甲统称进士。
【及第】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,应试未中的叫落第、下。《祭妹文》:逾三年,予披宫锦还家。古时考中进士要披宫袍,这里披宫锦即指中进士。《祭妹文》:大概说长安登科,函使报信迟早云尔。”“登科是及第的别称,也就是考中进士。
【进士】参见殿试条。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。《儒林外史》第十七回:读书毕竟中进士是个了局。贡士参加殿试录为三甲都叫进士。据统计,在我国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度史上,考中进士的总数至少是98749人。古代许多著名作家都是进士出身,如唐代的贺知章、王勃、宋之问、王昌龄、王维、岑参、韩愈、刘禹锡、白居易、柳宗元、杜牧等,宋代的范仲淹、欧阳修、司马光、王安石、苏轼等。考中进士,一甲即授官职,其余二甲参加翰林院考试,学习三年再授官职。
【状元】参见殿试条。科举制度殿试第一名,又称殿元、鼎元,为科名中最高荣誉。历史上获状元称号的有一千多人,但真正参加殿试被录取的大约七百五十名左右。唐代著名诗人贺知章、王维,宋代文天都是经殿试而被赐状元称号的。
【会元】参见会试条。举人参加会试,第一名称会元,其余考中的称贡士。
【解元】参见乡试条。生员(秀才)参加乡试,第一名称解元,其余考中的称举人。
【连中三元】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,凡在乡、会、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,被称为连中三元。据统计,历史上连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。欧阳修《卖油翁》中提到的陈康肃公尧,陈尧与其兄陈尧叟都曾考中状元,而陈尧叟则是连中三元。
【鼎甲】指殿试甲三名:状元、榜眼、探花,如一鼎之三足,故称鼎甲。状元居鼎甲之首,因而别称鼎元。
【贡士】参见会试条。参加会试而被录取的称贡士。
【举人】参见乡试条。参加乡试而被录取的称举人。举人可授知县官职。《儒林外史》第三回写范进中举后,张乡绅立即送贺仪银和房屋,的丈人胡屠户也立时变了嘴脸吹捧女婿是天上的星宿,而得了消息,高兴得发了疯。说明古代中举后便可升官发财。
【生员】即秀才,参见童生试条。通过院试(童试)的可称为生员或秀才。如王安石《伤仲永》乡秀才观之。东汉时避光武帝刘秀,而称秀才为茂才,《阿Q正传》中称赵少爷茂才公,表示讽刺。
【八股文】明清科举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文体,也叫时文、制义、制艺、时艺、四书文、八比文。这种文体有一套固定的格式,规定由破题、承题、起讲、入手、起股、中股、后股、束股八个部分组成,每一部分的句数、句型也都有严格的限定。破题规定两句,说破题目意义;承题三句或四句,承接破题加以说明;起讲概括全文,是议论的开始;入手引入文章主体;从起股束股是八股文的主要部分,尤以中股为重心。在正式议论的这四个段落中,每段都有两股相互排比对偶的文字,共为八股,八股文由此得名。八股文的题目,出自《四书》、《五经》,八股文的内容,不许超出《四书》、《五经》范围,要模拟圣贤的口气,传达圣贤的思想,考生不得自由发挥。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,八股文起到了束缚思想、摧残人才的作用。
【金榜】古代科举制度殿试后录取进士,揭晓名次的布告,因用黄纸书写,故而称黄甲、金榜。多由皇帝点定,俗称皇榜。考中进士就称金榜题名。
【同年】科举时代同榜录取的人互称同年。《训俭示康》:同年曰:君赐不可违也。’”
【校】夏代学校的名称,举行祭祀礼仪和教习射御、传授书数的场所。
【庠xiang】殷商时代学校的名称。《孟子·齐桓晋文之事》:序之教,申之以孝悌之义。
【序】周代学校的名称。《孟子·滕文公》: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。古人常以庠序称地方学校,或泛指学校或教育事业。
【国学】先秦学校分为两大类:国学和乡学。国学为天子或诸侯所设,包括太学和小学两种。太学、小学教学内容都是六艺”(礼、乐、射、御、书、数)为主,小学尤以书、数为主。
【乡学】与国学相对而言,泛指地方所设的学校。
【稷下学宫】战国时期齐国的高等学府,因设于都城临淄稷下而得名。当时的儒、法、墨、道、阴阳等各学派都汇集于此,他们兴学论战、评论时政和传授生徒,孟子和荀子等大师都曾来此讲学,是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重要园地。
【太学】中国封建时代的教育行政机构和最高学府。魏晋至明清或设太学,或设国子学(),或两者同时设立,名称不一,制度也有变化,但都是教授王公贵族子弟的最高学府,就学的生员皆称太学生、国子生。《张衡传》:因入京师,观太学。《送东阳马生序》:东阳马生君则在太学已二年。
【国子监jian】参见太学条。汉魏设太学,西晋改称国子学,隋又称国子监,从此国子监与太学互称,都是最高学府兼有教育行政机构的职能。如明代设国子监,而《送东阳马生序》中则称之为太学
【书院】唐宋至明清出现的一种独立的教育机构,是私人或官府所设的聚徒讲授、研究学问的场所,宋代著名的四大书院是: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、湖南善化的岳书院、湖南衡阳的石鼓书院和河南商丘的应天府书院。明代无锡有东林书院,曾培养了杨涟、左光斗这样一批不畏阉党权势、正直刚硬廉洁的进步人士,他们被称为东林党
【学官】古代主管学务的官员和官学教师的统称。如祭酒、博士、助教、提学、学政、教授和教习、教谕等。
【祭酒】古代主管国子监或太学的教育行政长官。战国时荀子曾三任下学宫的祭酒,相当于现在的大学校长。唐代的韩愈、明代的崔铣(《记王忠肃公翱事》的作者)都曾任过国子监祭酒。
【博士】古为官名,现为学位名称。秦汉时是掌管书籍文典、通晓史事的官职,后成为学术上专通一经或精通艺、从事教授生徒的官职。《三国志·吕蒙传》: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!”《送东阳马生序》:有司业、博士为之师。
【司业】学官名。为国子监或太学副长官,相当于现在的副校长,协助祭酒主管教务训导之职。
【学政】学官名。提督学政的简称,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试,并督察各地学官的官员。学政一般由翰林院或进士出身的京官担任。《促织》:学使邑庠学使即学政的别称。《左忠毅公逸事》:乡先辈左忠毅公视学京畿。指左光斗任京城地区的学政。
【教授】原指传授知识、讲课授业,后成为学官名。汉唐以后各级学校均设教授,主管学校课试具体事务。
【助教】学官名。是国子监或太学的学官,协助国子祭酒和国子博士教授生徒,又称国子助教。
【监生】国子监的学生。或由学政考取,或地方保送,或皇帝特许,后来成为虚名,捐钱就能取得监生资格。《祝福》中的四叔就是一个讲理学的老监生,《儒林外史》中的严监生则是一个吝啬鬼的典型。
【诸生】明清时期经考试录取而进入府、州、县各级学校学习的生员。生员有增生、附生、廪生、例生等,统称诸生。《送东阳马生序》今诸生学于太学,则是指在国子监学习的各类监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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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科举制度杂谈

 科举制度杂谈

隋朝 -- 科举制度的创立
隋文帝于开皇十八年(598年)七月诏令了"诏京官五品以上,总管、刺史,以志行修谨、清平斡济二科举人"的分科科举制度。
隋炀帝时,又扩大了分科范围,大业三年(607年)四月,帝诏令:"文武有职事者,以孝悌有闻、德行敦厚、节义可称、操履清洁、强毅正直、执宪不挠、学业优敏、文才秀美、才堪将略、膂力骁壮十科举人。"大业五月(609年)六月,又"诏诸郡学业该通,才艺优洽,膂力壮、超绝等伦、在官勤奋、堪理政事,立性正直、不避强御、"四科举人"

这里的"二科举人""十科举人""四科举?quot;,虽然只是偶一行之,并没有成为一种制度,但是,科举这一名称,则是从分科举人这一概念所产生的。"置明经、进士二科"。以"试策"取士,在中国的选举任官史上打开了新的一页,科举制度从此开创。
唐朝 -- 科举制度的完善
唐代也实行的是科举取士。唐代的科考,分为常科和制科。每年按例举行的分科考称为常科,而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则称制科。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:一是生徒,二为乡贡。在唐代,从朝廷到地方的政府都设有学校。朝廷所设的有国子监、弘文馆、崇文馆,地方上的则有州学和县学。常科的科目,设有秀才、明经、俊士、进士、明法、明算、明字、史、三史、道举、童子、开元礼等。我国最早的殿试,为唐武则天载初元年(689年)二月。据《通典》载录:策问贡人于洛载殿,数日方了。只不过,唐代的殿试还没有成为制度。唐代的制科是由皇帝特别召集一些知名人士举行的考试科目。制科名目繁多。
宋朝 -- 科举制度的发展
公元960年,宋太祖赵匡胤发动陈桥驿兵变,夺取了后周政权,建立起北宋王朝。为进一步杜绝武将拥兵自重的状况,他任用文官主持军务。重文轻武,成为宋朝的基本国策。宋朝科举考试的科目很多,据《宋史·选举志》载:宋初承唐制,贡举虽广,而莫重于进士、制科,其次则三学选补。宋初的科考分两级,一级为各州举行的取解考试,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。太平兴国八年(983年),将进士分为三甲,赐宴琼林苑。景德四年(1007年),又将进士分为五等,一、二等称及第,三等称出身,四、五等称同出身。《儒林公议》中也说:状元登第,虽将兵数十万,恢复幽,凯歌还,献捷太庙,其荣亦不可及矣!
元朝 -- 科举制度的中落
元代的政权是以蒙古贵族为主体。科举分为乡试、会试、御试三级,每三年一次。元朝统治者把全国各族人民分为四等:第一等是蒙古人,第二等是色目人(指西域各部及中亚地区各族人民),第三等是汉人,第四等是南人(指南宋统治下的江南汉人和西南各少数民族)。据《元史·选举志》、《续通考·选举》等书的记载统计,元代共举行科举16次,仅录取进士1135人。汉族儒生想通过科举进入仕途非常困难。使得广大知识分子前途渺茫,被迫放弃学业,以至一时天下习儒者少

元代的政权是以蒙古贵族为主体。科举分为乡试、会试、御试三级,每三年一次。元朝统治者把全国各族人民分为四等:第一等是蒙古人,第二等是色目人(指西域各部及中亚地区各族人民),第三等是汉人,第四等是南人(指南宋统治下的江南汉人和西南各少数民族)。据《元史·选举志》、《续通考·选举》等书的记载统计,元代共举行科举16次,仅录取进士1135人。汉族儒生想通过科举进入仕途非常困难。使得广大知识分子前途渺茫,被迫放弃学业,以至一时天下习儒者少

明朝 -- 科举制度的鼎盛
明代的科举,分乡试、会试和殿试三级进行。乡试是由南(南京)、北(北京)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,第三年举行一次,又称乡。乡试的地点,在南、北京府和各布政司驻地。主持乡试的有正、副主考各一人,同考官四人,提调官一人,另外还有负责受卷、弥封、誊录、对读、巡绰监门、搜检挟带等官。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国家一级考试,又称礼,在乡试的第二年,于京城举行。参加会试者必须为乡试中式的举人。主考、同考以及提调、监临等官员,都由较高级别的官员来担任。殿试,是明代科举的最高一级考试,因考场设在皇宫内的奉天殿或文华殿,所以称为殿试。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,因是天子亲策于廷,所以又称廷试。
清朝 -- 科举制度的衰落
清代科举考试分为四级,童生通过县一级的考试,称为秀才,秀才参加省一级的考试,通过后叫举人,举人就成为了国家在编官员,享受俸禄。举人再参加礼部举行的会试,考中者称贡士,考取贡士的人还要参加殿试,也就是在保和殿举行的考试。殿试后跟据成绩将考生分为三级,称三甲。头甲三名,称进士及第,其中第一名称状元,依次为榜眼,探花。二甲若干名,称进士出身,三甲称同进士出身。

考中进士后,都将授予官职,状元任翰林院修撰,榜眼,探花任编修。其他人任庶吉士(以上官职的品级可在文官品级中查到)。三年以后皇帝大考,根据成绩再委派其他官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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